在很多熟悉我的朋友看來,我身上發生過太多神奇的變化。
22歲的我還是一個普通的留美學生,為了實習、工作辛苦奔波,一年之後,卻依靠投資特斯拉、比特幣與中概股實現近100倍的回報,得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個1000萬。
22歲的我還是一個想在美國注冊公司,卻折騰兩個月都辦不下來、看到報稅表就頭疼的創業小白,經過4年奮鬥,成為將公司發展為用戶近千萬的互聯網科技公司CEO.我也成為馬雲創辦的湖畔大學首期中唯一的”90後”學員。同時,我還登上了《福布斯》雜誌評選的30位30歲以下創業者榜單。
在外人看來,我似乎發生了一些神奇的變化,但是在我看來,我還是當初那個對所有事物都抱有強烈好奇心的“逗逼”,那個對失敗習以為常隻知道努力反複嚐試的“二逼”,那個對反複做自己喜歡的事,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的“苦逼”罷了。
這些年,除了每天在公司工作12個小時以上,樂此不疲地創業之外,真正變化的是我對財富自由的理解。
而這份對於財富自由的理解,也引領我賺到了人生的第一個1000萬。這不僅實現了我的財富自由,更大程度上實現了我夢寐以求的精神自由。
其實,我們絕大多數人對財富自由的理解,都停留在一個高度一致的定義:一夜暴富。有物質追求的,每天花天酒地,吃喝玩樂;有精神追求的,則是做一個幸福的人,劈柴喂馬,周遊世界。而我這種既有物質追求,也有精神追求的人,則是每天既花天酒地,吃喝玩樂,也劈柴喂馬,周遊世界。
如果沒有一夜暴富這種幸運,我們退而求其次,對財富自由的理解,則是現階段的所有被動收入(投資利潤、獲得的版稅、得到的房租等)大於基本生活開銷,這樣我們雖談不上享受,但至少能每天躺在**不用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