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 載定
辨析:
“裁定”指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就某個問題做出決定。“裁”指經過考慮作出判斷、決定。
“載”指把事情記錄下來,也指用運輸工具裝或充滿等。顯然,“裁定”不能寫成“載定”。
參與 參予
辨析:
“參與”是參加的意思,通常用於參加某種事物的計劃、討論、處理等。
“與”本身就有參加的意思,如“與會”即指參加會議。“參予”一詞為錯寫,實不存在。
蒼茫 滄茫
辨析:
“蒼茫”形容空闊、曠遠迷茫或無邊無際,如蒼茫的大地、蒼茫的大海等。
“滄茫”一詞為誤用。
草菅人命 草管人命
辨析:
“草菅人命”指把人命看得如同野草一樣,隨意殺戮。“菅”是一種草本植物。“菅”和“管”字形相近,容易誤寫。“管”指管子、長管狀的東西及管理、負責等義。沒有“草管人命”一詞。
察言觀色 察顏觀色
辨析:
成語“察言觀色”指以觀察言語、臉色來揣摩對方的心思。“察”即觀察、仔細看,“言”指言語,“觀”指看,“色”指臉色。
“顏”指臉或臉上表情的意思,用在“察言觀色”一詞裏似乎更講得通,其實是誤用。
攙(摻)和 攙(摻)合
辨析:
“攙和”有兩個義項,一指攙雜混合在一起,這裏的“攙”本身就是把一種東西混合到另一種東西裏去;二指參加進去(多指攪亂或添麻煩),如你少攙和這事。
通常情況下,“和”與“合”讀音又相同,因此“攙和”極易被錯寫作“攙合”。
讒言 饞言
辨析:
“讒”指在別人麵前說某人的壞話。“讒言”即毀謗的話或挑撥離間的話。
“饞”與“讒”雖然讀音相同,但詞義完全不同。“饞”指看見好的食物就想吃或專愛吃好的,又引申指羨慕,如眼饞。在“讒言”一詞中,“讒”不能寫作“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