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覺 發現
辨析:
“發覺”和“發現”,都是動詞,都有覺察到的意思。
“發覺”著重於通過感官、感覺知道,對象一般是可以感覺到的具體情況,強調感性認識。“發現”著重於因看見、觀察到而知道,可以是感性認識,也可以是理性認識的結果;對象一般是可以看見的人、物或情況,可以是過去的,也可以是當場的。兩詞有時可以換用,但語境側重理性認識時,隻能用“發現”。
發揚 弘揚
辨析:
“發揚”和“弘揚”,都是動詞,都有發展擴大並宣揚的意思。
“發揚”指發展和提倡好的、進步的事物,多用於優點、作風、傳統、精神等。“弘揚”著重指發展提倡並使之日益盛大,多用於精神文化等。
法治 法製
辨析:
“法治”,側重於用法律的手段來治理、處理或管理國家的一切事務,強調“治”字。
“法製”,側重於法律自身製度的製定、完善、健全或實行,強調“製”字。
繁華 繁榮
辨析:
“繁華”,著重指繁榮、熱鬧。常用來形容城鎮、街市等具體地方。
“繁榮”,著重指經濟或事業欣欣向榮,物質文化生活豐富。可以用來形容市場、市麵等具體地方,也經常用來形容國家、社會及其經濟、文化、科學、藝術等抽象的重大事物。
反思 反省
辨析:
“反思”指思考過去的事情,從中總結經驗教訓。
“反省”中的“省”字原義是檢查錯誤,以求覺悟。“反省”指回想自己的思想行動,檢討其中的錯誤。
“反思”與“反省”的區別是,“反思”思考的事情不一定有錯誤,而“反省”多是思考已經被自己或他人認為有錯誤的過去或曆史。
反映 反應
辨析:
“反映”的“映”,本義是因光線照射而顯示出物體的形象,簡單地說是一個物體在另一個物體中的影像。因而“反映”的本義就是反照或反射,後來喻指通過人或事物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或顯示出來。此外,“反映”還有一個重要義項,指把情況或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