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治是被人誤解最多的一個概念,也是定義最不確定的一個詞。它常被人誤會為權術、爭鬥或幹脆曰:說不清。
詞典解釋:“政治是政府、政黨、社會團體和個人在內政及國際關係方麵的活動。”這有點就事說事,沒有講出事情的本質。政治學的解釋,政治是民眾將自己的權力出讓出來,委托給公共機構及其人員代為行使。這倒是說出了本質,但有點繞口,很學術。政治家又各有自己的說法。孫中山說,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毛澤東說:“政治就是把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敵人的人搞得少少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總結黨的執政經驗是:“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
我長期當記者,深入百姓,出入官場,後來又從事管理,身為官員,經曆了老百姓怎樣看政治,官場怎樣看政治。我想給政治下這樣一個定義:政治是一定的個人或集團,借用公民所委托的權力來為社會和民眾辦大事。這裏有幾個關鍵詞:一是“辦大事”,不是做小事,不要作秀,不要庸俗化;二是“公民委托的權力”,你手中的權姓公不姓私,政治家幹的事是公事,不是私事;三是“個人或集團”,就是說再大的事還是要落實到具體的機構或人來幹,可能幹好,也可能幹壞,因此必須有監督和製約。以上這些再簡化一點可概括為“一大二公三集團”。用這三點去判斷和分析政治,如用數學公式解題,對於普通人來說或更方便些,下麵分別說之。
二
凡政治之事都是大事。這個“大”有三層意思:一是它和多數人的利益相關,為多數人所關心;二是這事情的覆蓋麵大,影響全局,可能是一地、一省也可能涉及全國、全球;三是作用時間長,影響到曆史的進程,成為曆史的坐標、裏程碑。凡大的戰事、災害及一切涉及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事件、決策、成就等,都是政治。如新中國成立、十一屆三中全會、香港回歸,還有美國2001年的“9·11”事件等等。反之那些八卦新聞、明星隱私、家長裏短、遊山玩水之類的瑣事都不是政治。社會五花八門,政治之外當然還有其他門類,如經濟、軍事、教育、衛生等等。不是說這些事不重要,是說一般情況下它們都在自己的範圍內動作,當它們越出自己的範圍而影響到更多數人的利益、覆蓋全局、影響曆史進程時,它也就不能自已,再擴大、深化而演變成了政治。如2003年中國的“非典型肺炎”,由公共衛生事件上升為政治事件。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由體育盛事上升為政治大事。軍事上的許多大戰役都是政治,因為它已經影響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