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王公”和“大臣”的定義來說。
“王公”就是指著前清時代的宗室中的“王、貝勒、貝子、公”等來說;“大臣”就是指著在清末職位高的官員來說。
不過是,所謂的“大臣”,差不多也就是前清的“遺老”,隻因為這幫所謂的“大臣”,都是曾在清末做過相當大的職位,所以他們的黨羽也比較多,他們為非作歹的罪惡和影響也比較大。現在先從“王公”說起。
凡是夠得上王公爵位的人,不用說都是過去清朝的貴族。就是到了辛亥革命成功、清朝反動統治勢力垮台以後,他們仍是在“優待條件(乙)”的作用下,仍然都過著不減昔日的剝削階級寄生生活。
就連一般的宗室覺羅和八旗人等,尚且由於過慣了二百餘年來的不勞而食的寄生生活,成了肩不能擔、手不能提的人中廢物,何況是比他們的享受生活還要超過不知要多少倍的“王公”,自然更是被那二百多年的榮華富貴給弄得不成個樣子了。
固然,他們也都曾飽受了封建統治製度的種種熏陶感染,滿腦袋頑固的反動思想,特別是腐蝕人的紈袴習俗和靠天吃飯的消極怠惰習性,更是長期地成為他們的膏肓之疾,所以,除了善於擺空架子坐吃山空,便什麽本領也沒有了。
因此,對於這些過去的王公親貴以及他們的子弟,從全麵看來,我認為是這樣的:比較好的一些人則多數是成為孤芳自賞、自視甚高的文學藝術家,經常以畫幾筆畫,吟幾首詩,或是研究一些經史子集,甚至佛學之類,來自得其樂,對於國家政治以及社會上的當前現實等,則很少有關心的了。特別是在其中,像是狹隘民族主義以及消極心理等,更是相當普遍。還由於清朝二百餘年來的所謂“家法”的限製,致使他們在那過去的長時期中,連隨便出京四十裏的機會都得不到,而隻能在北京的府中稱王,所以廣見世麵的機會,在他們是不容易得到的。例如,恭親王溥偉攜帶家屬到了大連以後,其家中的某“寶眷”曾向人發表過這次旅行的感想道:“真想不到咱們城(指北京城)外,還有這麽大一片水(指海而言)哩!”“寶眷”如此,王公的子弟可知,所以他們在舊社會裏,所見到的所謂“世麵”是有限得很的,遠遠比不上那些曾以“趕考”起家的所謂一般“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