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墨水瓶架是由一塊安特伯格的大理石做成的,瓶架向下凹出一個槽,玻璃做成的墨水瓶正好放在裏麵,墨水瓶的上麵有一個用同一塊石頭做成的蓋子。在這個瓶架後麵,圍了一圈銅雕和陶塑,我正坐在桌子前麵寫東西,拿筆的手莫名其妙地移動了一下,將這個放在桌子上的瓶蓋撞到了地上打碎了。
對這一過失行為的解釋並不太困難。幾小時前,我的妹妹到我的房子裏看了我的這些收藏,她非常喜歡這些東西,並且說:“你的這個寫字桌現在太有吸引力了,隻是這個瓶架不太相稱,你應該有一個漂亮的。”我和她一起出去,幾個小時後才回來。當我回來後,也帶回了對這個可憎的墨水架的責難。從我妹妹的話裏,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下一個節日裏,她要將一個漂亮的墨水架作為禮物送給我,我打碎這個使人討厭的舊的墨水架的目的是否是要她實現隱藏在背後的這個意圖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僅僅是表麵的閃失,事實上這是一種很巧妙的、有很好的指導的失誤;而且這個失誤是很容易被理解的,因為你並沒有打爛周圍其他的貴重的東西。
事實上,我認為,我們必須接受這種對表麵看來是笨拙的偶然行為的解釋,粗看來,人們做出的行為很粗魯,像**性的失調動作;但這些動作卻由一種意向或動機所控製,而通過有意識的行為,人們一般又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這樣的行為有兩個特點——粗暴和無過失的目的——與癔病神經症的行為表現是一致的,部分類似於夢遊症的動作特點。但是,在3種情況下,決定這個活動的神經過程仍不明確。
另一個自我觀察是由安德-盧姆夫人(L.Andreas-Salomé)報告的,這個例子表明,在這個“笨拙”的行為中,一些隱藏的動機在頑固地活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