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篇帖子被轉得挺火,作者畢業於國外大學,文中作者自稱對外國文化還是有一定了解的。節日期間,該作者前往在國外定居的妹妹家,懷揣紅包準備禮物,由此引出了“為自己隻知送錢而感慚愧”的話題。
結果發現他們相互饋贈的禮物要麽是旅遊合集、要麽是書籍畫冊、要麽是親手做的小東西……
這位作者很尷尬,現金紅包一直沒好意思送出去;並自問作為一直崇尚科學、追求真理的文化機構的負責人,居然淪為拜金主義,送禮隻會送錢了。
該作者一頓痛悟,致使此帖文長且舉例甚多。
我相信這位發帖作者是真心自省,目的也想喚起讀者的反省。
同時,我卻亦有所不解。
事實上,是不是主要問題出在自身呢?也許是因為他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吧。
中國自古俗語有:“秀才人情紙半張”, 指的就是送禮的本意和境界。
文化人之間送禮,從來都是送自己的書畫作品或書籍等。“紙一張”竟然可以作為一件珍貴的禮物,反映了自古我們“珍惜字紙”“崇尚知識”的良好美德啊!
送禮之道,重要的當然是送得合適、送到心裏去。
撇去商道中五花八門有目的性的送禮花招,在文人輩出的民國時期,友人間的送禮總是別具心裁。
其中,魯迅送禮絕不走奢華路線,遵循“禮輕情意重”的君子之風,身為作家,他曾多次贈送自己編寫的書籍給友人以表感謝:“我現並無什麽東西出版,隻有一本《思想·山水·人物》,當於日內並《小約翰》譯本一同寄上。”
丁玲回憶說:“魯迅先生曾向我要《水》的單行本,不止一本,而是要了十幾本。他也送過我幾本他自己的書。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給我的書都包得整整齊齊,比中藥鋪的藥包還四四方方,有棱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