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怎樣才好看呢?先拋開內容不說,手法必須有變化。最常用的手法有描寫、敘事、抒情、說理等。如就單項技巧而言,描寫而不單調,敘事而不拖遝,抒情而不做作,說理而不枯燥,文章就算做好了。但更多時候是這些手法的綜合使用,如敘中有情,情中有理,理中有形,形中有情,等等。
所以文章之法就是雜糅之法,出奇之法,反差映襯之法,反串互換之法。文者,紋也,花紋交錯才成文章。古人雲:文無定法,行雲流水。這是取行雲流水總在交錯、運動、變化之意。文章內容空洞,言之無物,沒有人看;形式死板,沒有變化,也沒有人看。
變化再多,基本的東西隻有幾樣,概括說來就是:形、事、情、理、典五個要素,我們可以稱之為“文章五訣”。其中形、事、情、理正好是文章中不可少的景物、事件、情感、道理四個內容,又是描寫、敘述、抒發、議論四個基本手段。四字中“形”“事”為實,“情”“理”為虛,“典”則是作者知識積累的綜合運用。就是我們平常與人交流,也總得能向人說清一個景物,說明白一件事,或者說出一種情感、一個道理。所以這四個字是離不開的。因實用功能不同,常常是一種文體以某一種手法為主。比如,說明文主要用“形”字訣,敘述文(新聞亦在此列)主要用“事”字訣,抒情文主要用“情”字訣,論說文主要用“理”字訣。
正如一根單弦也可以彈出一首樂曲,隻跑或跳也可以組織一場體育比賽。但畢竟內容豐富、好聽、好看的還是多種樂器的交響,和各種項目都有的運動會。所以無論哪種文體,單靠一種手法就想動人,實在很難。一般隻有“五訣”並用才能做成斑斕錦繡的五彩文章。試用這個公式來檢驗一下名家名文,無不靈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