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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抄襲鄰國的政治製度。我們不是模仿者,相反,我們是別人的楷模。我們的政府造福於大多數人,而不是為少數人謀利,這就是人們稱其為民主政府的原因。解決私人爭執時,每個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從社會地位來看,在公眾事務中獲得晉升的基礎是能力而不是虛名,既不能讓階級地位貶低人們的價值,也不能讓貧困阻擋人們前進的道路;有能力為國家服務的人,不應該因地位卑微而受妨礙。政府生活中能享受的自由,也同樣適用於日常生活。我們非但不為嫉妒而相互監視,也不會因鄰居隨心所欲而發怒;甚至不會縱容自己麵露不快,盡管這種臉色不會造成實在的損傷,卻著實令人討厭。但是這種個人交往中的隨和,並不會使我們成為無法無天的公民。正是害怕這種情況的發生,反而讓我們有了法律的最高保障。它教導我們服從執法機構和法律,尤其是關於保護受害人的法律,不管這些法律是否確實載入了法典。即使這些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你一旦觸犯,就將成為公認的恥辱。
另外,為了讓大腦從繁忙的事務中恢複清醒,我們也提出了許多方法。娛樂活動和祭祀典禮貫穿全年始終,而幽雅的住所讓我們的日常生活充滿快樂,幫助我們驅散所有煩憂。我們龐大的城市吸引世界各地的產品來到我們的港口,使得我們雅典人享受別國的產品像享受自己的產品那樣熟悉。
從軍事政策來看,我們和對手也有不同。盡管敵人的窺探有時會因我們的開放而受益,但我們仍然把城市的大門向世界敞開,從不拒絕外國人的參觀和學習;與政策和製度相比,我們更願意信賴公民的天性;從教育來看,我們的對手從搖籃開始就接受殘酷的紀律教育,而我們雅典人自由地生活,卻同樣隨時可以接受任何真正危機的挑戰。斯巴達人從來不敢單獨來侵犯我們國家,每次總是帶領他們所有的同盟者一起來;而我們雅典人進入鄰國的領土時從來都是單槍匹馬,卻往往能夠輕而易舉地打敗那些保家衛國的人們。這些事實就是證據。我們從來不用聯合武力攻擊敵人,因為我們既要組織海上力量,又要在陸地上分派公民執行許多種不同的勤務;因此,敵人打敗我們任何一個武裝分隊,就可以看做打敗了整個國家,而相反,如果他們被任何一個分隊打敗,也就可以說被我們全體人民打敗。然而,即使我們慣於安樂而不喜勞苦,即使我們的勇敢來自於天性而非訓練而成,我們仍然不懼危難。我們擁有兩重優勢,既不需要忍受預先的艱苦訓練,在需要的時候,又能和那些從未停止訓練的人一樣英勇無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