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什麽叫做“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一月二日夜(就是我在天津講演前一晚),杜威博士在天津青年會講演“真的與假的個人主義”,他說:個人主義有兩種:
一、假的個人主義——就是為我主義(egoism),他的性質是自私自利:隻顧自己的利益,不管群眾的利益。
二、真的個人主義——就是個性主義(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兩種:一是獨立思想,不肯把別人的耳朵當耳朵,不肯把別人的眼睛當眼睛,不肯把別人的腦力當自己的腦力;二是個人對於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隻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的利害。
杜威先生極力反對前一種假的個人主義,主張後一種真的個人主義。這是我們都讚成的。但是他反對的那種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的害處,是大家都明白的。因為人多明白這種主義的害處,故他的危險究竟不很大。例如東方現在實行這種極端為我主義的“財主督軍”,無論他們眼前怎樣橫行,究竟逃不了公論的怨恨,究竟不會受多數有誌青年的崇拜。所以我們可以說這種主義的危險是很有限的。但是我覺得“個人主義”還有第三派,是很受人崇敬的,是格外危險的。這一派是:三、獨善的個人主義。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