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思想是一件事,文學又是一件事,學英文的人何必要讀與現代新思潮有關係的書呢?這話似乎有理,其實不然。我們中國人學英文,和英國、美國的小孩子學英文,是兩樣的。我們學西洋文字,不單是要認得幾個洋字,會說幾句洋話,我們的目的在於輸入西洋的學術思想。所以我以為中國學校教授西洋文字,應該用一種“一箭射雙雕”的方法,把“思想”和“文字”同時並教。例如教散文,與其用歐文的《見聞雜記》,或阿狄生的《文報選錄》,不如用赫胥黎的《進化雜論》。又如教戲曲,與其教蕭士比亞的《威匿思商》,不如用Bernard Shaw的Androcles and The Lion,或是Galsworthy的Strife或Justice.又如教長篇的文字,與其教麥考來的《約翰生行述》,不如教彌爾的《群己權界論》。……我寫到這裏,忽然想起日本東京丸善書店的英文書目。那書目上,凡是英美兩國一年前出版的新書,大概都有。我把這書目和商務書館與伊文思書館的書目一比較,我幾乎要羞死了。
(《歸國雜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