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凶手是個什麽樣的人?”
“一個藝術家,”夏默說,“一個優雅的藝術家。”
看到何詩宜疑惑的表情,夏默補充說:“我不是說凶手的職業,而是留下的現場,就像一幅毫無瑕疵的裝置藝術作品。”
“你好可怕。”
“你知道偉大作品的共同點是什麽嗎?”
“什麽?”
“留白。”夏默說,“就像海明威的小說一樣,從沒有多餘的對話,也沒有多餘的場景,但那些東西卻在讀者的腦中變得豐富具體。我們現在麵對的就是一個懂得留白的人,這個人把最原始的東西留給我們,不做更改,不做修飾,我們隻能在這樣的留白中去尋找。”
“聽起來你好像很欣賞這個人?”
“我很想認識他,”夏默有些遺憾地說,“也許我們能夠成為朋友。”
“果然沒錯。”
“什麽意思?”
“在見到你之前,我就聽警隊的人說過,你無論麵對怎樣殘忍的凶案,從沒有表現過對受害者的任何一點同情,相反,你往往對凶手更感興趣。你喜歡那些聰明的,逃脫追捕,玩弄警察,甚至在作案時表現出審美傾向的凶手。”
“我們到了。”夏默看著麵前的寫字樓說。
奧斯陸廣告公司獨享這座寫字樓的15層,一百多名員工分布在文案、設計、商務、運營和銷售等眾多職位。周晚晴就是創作組的一名實習文案。她的日常工作包括:寫修改了幾十遍最後被客戶棄用的廣告語、替請假去旅遊的同事完成他們留下的爛攤子,以及為整個辦公室人員訂餐和煮咖啡。
部門主管是個小個子的中年男人,對夏默說話的時候要仰著頭,他被通知要在這裏迎接第二次的警察走訪,早早就在門口等候著。“去會議室說吧。”他指著一扇打開的門。
“我想在這裏轉轉。”夏默看著創作組的二十幾名員工,所有人都在伏案工作,仿佛沒有看到他們一樣。夏默知道,這是公司內部提前下了命令,不準隨便和警察說話,很多公司在員工出事後都會這麽做,那就是假裝什麽都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