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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殿英盜慈禧墓逃脫法網的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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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閥孫殿英有民國第一盜墓賊之稱。1928年7月,他的部隊用炸藥盜挖了清東陵的慈禧、乾隆墓,引起舉國嘩然。但在事後,孫殿英並未受到任何懲處。何以如此?

一、文強的說法

流行的說法出自文強。

此人20世紀40年代在軍統局擔任過要職。晚年撰寫文史資料《孫殿英投敵經過》時,文強稱孫殿英盜墓後,為了逃脫法律製裁,曾將乾隆脖子上“最大的兩顆朱紅的”的朝珠送給戴笠做見麵禮,又將一把“有9條金龍嵌在劍麵上,劍柄上嵌了寶石”的九龍寶劍委托戴笠送給蔣介石或者何應欽,還委托戴笠將一顆翡翠西瓜送給宋子文,將一顆“夜間在百步之內可照見頭發”的夜明珠送給宋美齡,將“兩串朝鞋上的寶石”送給孔祥熙夫婦。①

不過,文強的說法有一個致命的漏洞。那就是:孫殿英盜挖清東陵的時間,是1928年7月;同年8月,事跡敗露,孫的部下譚溫江被捕,國民政府成立特別軍事審判法庭處理此事;至1930年中原大戰,孫殿英投靠閻錫山、李宗仁一派參與反蔣,譚溫江等人被釋放,孫盜挖東陵一案不了了之。而孫殿英與戴笠相識,卻是在1933年,此時的孫早已從盜墓案中擺脫。

1933年,馮玉祥在張家口組織“察哈爾抗日同盟軍”,與南京國民政府對立。孫殿英是馮的重點拉攏對象,也是南京方麵的重點策反對象。據孫殿英部中校參謀王任之回憶,“何應欽三次派藍衣社頭子劉健群來沙城遊說孫殿英”②,查戴笠檔案也能見到,該年戴笠與蔣介石有多封往來電函,談及如何拉攏孫殿英。此外,文強自己也在回憶文章中說,戴笠與孫殿英相識於1933年,見麵時孫送了兩顆紅寶石給戴做見麵禮,戴回南京後將之上交了。

也就是說,孫殿英確實賄賂過戴笠(這符合他一貫的行為模式),也很可能確實通過戴笠向國民政府的其他軍政要人送過從清東陵裏盜出來的東西。但賄賂的時間是1933年,晚於他從盜墓案中脫身(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