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初,我開始著手研究競爭效應(這項研究後來持續多年),對自己可能發現的結果有一些直覺,我認為,研究數據將證明競爭對人類心理健康或人際關係沒有好處。事實證明我是對的。但我當時還希望能夠找到證據,證明我經常聽說的“競爭會‘激發’許多人竭盡全力”這種主流觀點也是正確的。由此可以推論,無論是工作或是學習,缺乏競爭應該導致較差的表現和成績。那麽權衡利弊,有所取舍,為了成為更健康、更快樂的人,我們不得不放棄某些傑出卓越。
好家夥,這次我錯得離譜!研究結果力證:競爭會阻礙人們竭盡全力去工作或學習。由於各種原因,在大多數任務中的最佳表現非但不要求人們試圖打敗他人,而且需要他們完全脫離這種場麵。這裏不存在“交易性取舍”。如果我們主要關心的是結果,如果我們首要關心的是人們對自己和他人有何感受,那麽合作要比競爭更有意義。
我在這裏提到這個觀點,是因為這種“取舍”有時被認為存在於“無條件養育”之中。其認為:當我們知道隻有在努力工作或取得結果時才會得到認可,那麽就會傾向於努力工作或取得結果。對照之下,一些心理學家詰問:“如果人在生活中的各個方麵都能被無條件地愛,他們還會有取得成功的動力嗎?”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想從四個方麵予以回應。
第一,即使這種說法有意義,那也或許隻適用於成人。兒童需要被無條件地愛。我重申:假設“隻有在取得成功時才感到被接受”對任何人來說是一件好事,那麽生命開初曾經被無條件認可的穩固基礎就變得十分重要。
第二,我們值得問一下:什麽才是決定是否珍愛某人的基礎?“努力工作”和“取得結果”可是兩碼事。如果苛求結果,那麽對於竭盡全力,但出於各種不受自己控製的原因最終沒能達到目標的人,我們又該做些什麽?相反,如果我們的認可是建立在“努力工作”上,那麽問題是我們無法衡量它。某人工作時間更久,另一個人可能更努力。如果試著將難以捉摸的“努力”當做微調愛或認可的標準,豈不是看上去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