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她是莫妮卡。
莫妮卡第三次來到“狼穴”。
但與以往不同的是,她將可以每天都看到他。
清晨,她拖著行李箱走出石庫門,提前結束租房合同,放棄了原來的押金。
離開這個簡陋狹窄的小窩,還真有些戀戀不舍,不舍得周圍擁擠喧鬧的人間煙火,不舍得可以賞月吟風的小露台,不舍得窗外層層疊疊的屋簷瓦片,不舍得那張載過她眼淚的床。
這是她住過的所有房子中,從心底最喜歡的一間。
不過,她還是要離開這裏,即便公司準許她每個周末回家,因為,她早已沒有了家,不需要一個可以獨自舔傷口的小窩。
莫妮卡需要的隻有一件事——每天見到他。
是的,她已離開溫暖的人間,前往殘酷的“狼穴”,居住在冰冷的地獄深處,與一群魔鬼豺狼共舞,與一個被幽靈控製的男人同生共死。
集團安排了一輛商務車來接她,從市區直接開往崇明島,穿過寒冷森林中的小徑,抵達被層層把守的基地。這裏有幾排樸素的連體別墅,是常駐基地的員工宿舍。她被分配到一個一室一廳的單元,所有電器和家具一應俱全,條件不知要
比石庫門陋室好多少倍,不過缺乏人氣,許多房間空關著,就算碰到幾個陌生的同事,彼此之間也不說話——這裏嚴禁工作人員私下交流,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秘密事務,不該知道超出本人工作範圍的事情。
全部安頓完畢,有人領她進入地下基地。經過一道道指紋密碼門,直下19層地獄的電梯,來到地球岩石深處的“狼穴”,她這次是以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入最核心的辦公區域,專門為集團會議室以及董事長辦公室服務。總共不到10個文秘人員,處理“狼穴”與集團紐約總部,還有全球各分公司間的機密信息。每天上午9點到傍晚6點,她必須坐在“地獄辦公室”中,在判官們的生死簿上勾勾畫畫,不知下一個受審的將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