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間.中:複活夜

第十章高思國

字體:16+-

2009年10月20日,上午,9點。

距離我越獄逃出肖申克州立監獄,遭受全美通緝已過去了整整一個月。

阿爾斯蘭州地方法院。

又回到這熟悉的地方,曾經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麵對陪審團成員鄙夷的目光,接受檢察官刻薄奸詐的提問,聽著那些唇槍舌劍的辯論,最終卻聽到自己有罪的判決。

今天,我不是被告,而是一個上訴者。

老法官再度見到了我,這回他的表情極其複雜,最後露出一絲微笑,緊緊握著我的手說:“高先生,我很抱歉,七個月前沒有給你公正的判決,但請相信,我和陪審團都並無惡意,因為當時並未發現這些重要證據。對於你在監獄中失去自由的痛苦,我感到非常遺憾並深表同情。現在,你真正自由了!”

然後,老法官低頭簽署文件,代表阿爾斯蘭州上訴法院,撤銷對我的一切指控,正式宣告我被無罪釋放。

十三個月的噩夢,終於畫上一個驚歎號式的句號。

我拿起文件深深吻了一下,回頭擁抱著莫妮卡——不敢當著別人的麵吻她,誰都知道我們是堂兄妹關係,絕不能當眾過分親昵。

然而,她的眼淚打濕了我的衣領,這十三個月也是她的噩夢。

三周之前,我們奇跡般地發現了Mary以及她攝下的那段關鍵錄像。當天,莫妮卡就帶著Mary去警察局報案,而我則悄悄躲回莫妮卡租的房子,因為如果我此時出現在警局,毫無疑問會被立刻押送回監獄。記錄殺人視頻的內存卡被我做了幾十件備份文件,其中一份由莫妮卡交給警方,還有一份寄給審理我案件的老法官。

Mary的出現震驚了整個警局,她付出慘重代價保存下來的錄像也讓當初負責常青案件的探長目瞪口呆——他不相信居然另有凶手,在我趕到之前就殺了常青。警方請來專家鑒定視頻,確認並非偽造,畫麵中被捅死的正是常青,穿著被警方發現時的衣服。視頻所拍到的凶殺房間,是常青遇害的現場,就連牆上時鍾也可辨認,正是警察抓到我之前12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