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亮。
我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在行動之前,我要在我的日記本上再寫幾行。我的日記本已經記載了我許多歡樂和傷心的事,盡管我隻是一個九歲的孩子。
昨天晚上舞會結束後,我聽見她們在我的房門口嘰裏咕嚕說話,我假裝睡著了,所以她們沒有叫醒我。但是,我肯定第二天早上起床後,要挨她們的打罵,雖然挨爸爸揍的地方還疼著呢。
想起這事,我一整夜都沒有睡好。
對於我來說,沒有其他辦法了,隻有在爸爸、媽媽和姐姐們起床前從家裏逃跑。這樣,將使他們懂得,孩子們有了錯應當改正,但不能靠棍棒。因為,正如曆史告訴我們的那樣:雖然奧地利人對我國廣大為爭取自由而鬥爭的愛國者們進行了殘酷的鎮壓,但是,棍棒隻能傷及他們的皮肉,卻不能動搖他們的信念。
因此,我準備逃到鄉下,到貝蒂娜姑媽家去,她家我去過。火車是六點鍾開,從家到火車站半個小時就足夠了。
逃跑的準備工作已經完全做好了。我帶上兩雙襪子,一件換洗的襯衣……家裏靜悄悄的,我將輕輕地、輕輕地走下樓梯,到鄉下去,到自由的地方去……
自由萬歲!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