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一出生就被無所不在、理所當然的愛包裹著。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毫無疑問,順理成章。人們視生命中所有的事為理所當然。
但是,終於有一天,當青春的熱潮**起,叛逆的種子萌發,我們的視角卻開始傾斜了。我們開始懷疑,並想逃離,有時候我們甚至會因此失去所擁有的一切。
我害怕的是,當愛無所不在時,或者在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愛中,卻喪失了愛的感覺。人性中有愛的因子,可是這種愛的潛能卻在幼小時在父母過分嗬護下,就被扼殺了。
海倫·凱勒在《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中這樣寫到:如果每個人在他的初識階段患過幾天盲聾症,這將是一種幸福。黑暗會使他更珍惜視覺,啞默會教導他更喜慕聲音。
於是,我想如果每個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時間裏做一次孤兒,或許也是一種幸福。孤獨使我們能更珍惜相聚,隔絕會告訴我們如何去愛。無獨有偶,據說在一些佛教國家,男人一生中要進寺廟做一次和尚,其意是體驗苦修和頓悟,這種感覺也許能讓人一生都慈悲為懷。
對於無所不在的親情來說,嚐試做一次孤兒首先要學會舍棄。我曾經做過這樣一個心理測驗,把自己最心愛的七樣東西按順序列在紙上,既可以是親人和朋友,也可以是一件事或物。然後,按順序自己選擇——放棄——殘酷的選擇。雖然是一種心理模擬,但那種痛楚卻像真的要割舍一樣隱然在心。那一瞬間,我突然發現,自己實際上竟然有如此之多不能割舍的東西。
當一切不可避免都被舍棄、回歸為零的時候,我們需要重新開始,需要重新建立聯係(在《小王子》一書中,在那隻等愛的狐狸心目中,愛就是馴養,而馴養的意思就是建立某種聯係),需要學會愛與被愛——我們需要重新學習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經視之為理所當然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