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罪惡的行為都是**產生的結果,除非將這些**消除殆盡或者最小化,否則那些罪惡將不會被消除。
在最近的幾年中,我們親眼見證了這個國家享有了前所未有的物質繁榮。每個人都有錢,幾乎人人都擁有鑽石、裘皮或小汽車,抑或同時擁有這三樣。還沒有這些東西的人們也想擁有它們,因為其他人幾乎都擁有它們。那些沒有能力或者沒有機會賺大錢的人,若非安分守己地過著最平常的舒適生活,即是想方設法地用不正當的手段謀取他們想要的東西。
正是這個時代的精神滋長了不正當的行為。我們之中的一些人幾乎和那些有過犯罪行為的人一樣,都是有罪的,因為正是我們讓這些犯罪行為成為可能。在那些行事輕率或者不幸的人麵前炫耀奢華的衣服、鑽石和貴重的個人飾品,隻會激起那些沒有能力擁有這些東西的人的欲望和不安分的情緒,最後所產生的結果往往是犯罪行為。許多搶劫,甚至謀殺,都是因為有人在公共場合顯擺自己有一大筆錢,或者露富而引起的。
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不要帶著數百萬美元在這個國家內四處亂跑。有一個百萬富翁死了,在對他的資產進行清算時,人們發現他的妻子當時正帶著25萬多美元的現金,還有多於這個數額的債券,在這個國家裏四處遊**。裝著這些貴重財產的旅行袋就這樣拎上火車,扔在行李間裏,然後擱在旅館的衣帽間裏。除此之外,還暴露在外。它很可能會丟失,或者被偷。
當偷東西變得很容易時,人們就會變本加厲地偷,這隻是人的本性。許多被烙上小偷印記的人,要不是因為受到了巨大的**,可能永遠都不會成為小偷。要想減少一直都在發生的盜竊、搶劫行為,就得讓偷竊變得無利可圖,沒有什麽辦法比這更簡單有效的了。如果那些搶劫的人發現他們每次隻能撈到幾美分或者幾美元,他們很快就會意識到工作賺錢比行竊偷錢和攔路搶錢有利可圖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