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財富是一種心態

第12章 避免與人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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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前,一家知名的財經報紙登載了一個故事:紐約市的一個男人破產了。他的資產隻剩下10美元,而且他還欠債93230美元,其中有61500美元是他在過去七年時間裏和朋友借的。這個故事指引我們關注一個事實,那就是許多人都是靠別人的錢在過活,並享受著本該屬於那些人的悠閑和安逸。

毫無疑問,這隻是個極端個案,但這種行事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一點兒也不罕見。在同單位的熟人間把錢借來借去,對於出借者和借款者來說已經是夠糟的做法了。但是,隨隨便便地把錢借給張三、李四、王五,對於出借者和借款者來說,更是災難性的做法。這樣的借錢方式會破壞友誼,讓朋友和熟人之間的關係變得冷漠,因此還不如拒絕這種借貸關係呢。

還有一個破產的男人,列出他的資產有18160美元,但是這些錢都借給了他的朋友、熟人和三姑六姨、七舅八叔等親戚,卻沒有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抵押。這樁破產案的資產管理人最後收回來的錢總共不到500美元,因為許多借款無法得到證明。他在借給別人錢的時候,沒有做過任何借出記錄;別人在借錢的時候,也沒有做出任何還錢承諾。他過去的一個朋友公開聲明自己從這個男人那裏領取的15000美元,是自己應得的一筆交易傭金,並且否認自己有任何欠款,這個男人的破產與自己毫不相幹。這是一個必須嚴肅看待的案例,因為碰巧這個人的破產總額隻有8090美元的債務,如果他從來沒有借給別人那18160元的錢,他就不會破產了,而且在銀行裏可能還有1萬美元的存款。

辛勤工作、省吃儉用而辛辛苦苦攢下的錢,在沒有足夠的擔保以確保這筆借款能收回來的前提下,不要把它借出去。我們借錢給朋友,常常是立即脫手,在這個過程中不寫借據,而回收這種借貸時幾乎都會產生不好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