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香港
文 / 魯迅
我經過我所視為“畏途”的香港,算起來九月二十八日是第三回。
第一回帶著一點行李,但並沒有遇見什麽事。第二回是單身往來,那情狀,已經寫過一點了。這回卻比前兩次仿佛先就感到不安,因為曾在《創造月刊》上王獨清先生的通信中,見過英國雇用的中國同胞上船“查關”的威武:非罵則打,或者要幾塊錢。而我是有十隻書箱在統艙裏,六隻書箱和衣箱在房艙裏的。
看看掛英旗的同胞的手腕,自然也可說是一種經曆,但我又想,這代價未免太大了,這些行李翻動之後,單是重新整理捆紮,就需大半天;要實驗,最好隻有一兩件。然而已經如此,也就隨他如此罷。隻是給錢呢,還是聽他逐件查驗呢?倘查驗,我一個人一時怎麽收拾呢?
船是二十八日到香港的,當日無事。第二天午後,茶房匆匆跑來了,在房外用手招我道:
“查關!開箱子去!”
我拿了鑰匙,走進統艙,果然看見兩位穿深綠色製服的英屬同胞,手執鐵簽,在箱堆旁站著。我告訴他這裏麵是舊書,他似乎不懂,嘴裏隻有三個字:
“打開來!”
“這是對的,”我想,“他怎能相信素不相識的我的話呢。”
自然打開來,於是靠了兩個茶房的幫助,打開來了。
他一動手,我立刻覺得香港和廣州的查關的不同。我出廣州,也曾受過檢查。但那邊的檢查員,臉上是有血色的,也懂得我的話。每一包紙或一部書,抽出來看後,便放在原地方,所以毫不淩亂。的確是檢查。而在這“英人的樂園”的香港可大兩樣了。檢查員的臉是青色的,也似乎不懂我的話。
他隻將箱子的內容倒出,翻攪一通,倘是一個紙包,便將包紙撕破,於是一箱書籍,經他攪鬆之後,便高出箱麵有六七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