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Anonymous
我們都被洗腦了!我們被灌輸了這樣的“職業道德”:“工作(和忍受)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如果你不能幸運地活到退休的話。我們沒有時間浪費在無聊的事情上。我們有體現自身價值的責任。我們一定要認真而努力地工作,在事業上進步,賺更多的錢,並把賺錢和事業進步看做生活的首要目標。”我希望變更自己的人生計劃。我知道,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我會做得很好;做自己憎惡的事,我會做得一塌糊塗;在壓力下工作,通常會事倍功半;在輕鬆的環境中做,同樣的工作卻會事倍功半。我們可以改變生活中衡量某事是否該做的標準。我們需要捫心自問的不應是“它是否會賺大錢或能否讓事業更上一層樓”,而是“我對這些感興趣嗎?這件事有意思嗎?我要大幹一番嗎?”如果你不能肯定地回答這些問題,那麽,這些很有可能就不是你該做的事情!如果是諸如納稅、洗碗等你必須做的事情,解決的辦法就是找別人代你做,你不喜歡做的事情自然有人喜歡做。的確如此!舉個例子來說,我並非世界上最棒的家庭主婦,我討厭打掃衛生、擦地板和窗戶等家務活,可偏偏有些人喜歡這種冥想性質的工作,並能在工作圓滿完成後獲得真正的滿足。如果我雇人來做這些事,我就可以利用這些時間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來賺錢,這對我大有裨益。
人各有不同,不同的人適合做不同的事。某人喜歡做特定的某件事,這並不意味著你也必須要去喜歡。我所謂的“樂趣指數”可以用來幫助我們了解某一行業適合哪些人去做。判斷一件事情是否該去做,不能隻憑它能否帶來物質利益和事業進步等經驗主義,而應看此事是否能給我們帶來樂趣並使我們獲得滿足感。你的工作帶給你自豪感和滿足感了嗎?你是在執行“應該”指令,還是依照“想做”的意願呢?然而,這種程式是異常強大的。我發現,勉強自己做事的結果就是能拖則拖,沒完沒了。你留意過嗎?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似乎總也做不完。反之,則如俗語所雲:“樂在其中,渾然不知所謂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