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伊絲史密斯布雷迪/Lois Smith Brady
我對愛情的初識始於12歲。那時,我在一所舞蹈學校上學。記得第一天,我就想自己會瘋狂地愛上某個男孩,並和他接吻,在華爾茲中共度一年的校園時光。
課上,我坐在女生當中,等著某個男孩來邀我跳舞。令我倍感吃驚的是,我總是最後一個被邀請出列。最初,我以為男生們搞錯了。我長得可愛又漂亮,打網球沒人能贏我,爬樹比一隻貓還快,為何他們不爭著邀請我呢?
一節又一節課,我看著那些穿著藍色運動服和灰色褲子的男生圍著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轉,而女生們的馬尾辮則在腦後有節奏地甩來甩去,讓我不解的是,他們的舞步是那樣和諧。於是我想,愛情總是垂青那些優雅斯文的女孩,而對於我這樣一個上躥下跳的女孩是遙不可及的。
到了13歲,我學會了在沒人邀請我時,如何巧妙地昂起頭,把眼淚凝聚在眼眶中不讓它從臉頰滑落。與此同時,我也發現了“化妝間”的妙用。每次想哭的時候,我就借故跑進燈光柔和的“化妝間”,那是我心靈的避風港。
直到我遇上馬特,這樣的日子才總算告一段落。他很文靜,常坐在房間的一角。初次跳舞時,他甚至不敢直視我的眼睛,但他很幽默,給我講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們成了要好的朋友和舞伴,直到畢業。我跟他學了有關愛情的最重要一課:愛無處不在,既存在於最明顯之處,也會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此後數年,我的愛情生活一直像一部 悲喜交加的長篇小說。上大學時,我愛上了英語係一個騎摩托車的高個男生。他在我們第六次約會跳傘時失了約。那天下午,我獨自從飛機上跳下,降落在一個停車場。25歲左右,我搬到了紐約,一個難覓真愛的地方,在這裏尋找愛情就如同尋找合法的停車位一般艱難。在紐約的第一個情人節,我去西區北部的一間熱鬧的酒吧赴約,晚餐吃了一半,我的約會對象便借故離席,再沒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