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學十八篇

第177章 論讀經有利而無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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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褒貶,是非易分,而《尚書》則待人自判,古所謂《書》以道政事者,直舉其事,雖元惡大憝所作,不能沒也。例如《夏書?五子之歌》,序謂:“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此文已佚,而偽古文有之,載五子作歌之意,甚見忠正。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謂:“《尚書》不當以歌名篇,蓋五子者,當時之亡國大夫也。”

屈原《離騷》:“啟九辨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楚語》:“士亹曰:堯有丹朱,舜有商均,啟有五觀,湯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韋昭注:“五觀,啟子,太原昆弟也。”“觀,洛油之地。”據此,則《五子之歌》者,五子往觀耳。“之”訓“往”,“歌”、“觀”聲通,故訛也。太康為失國之君,五子為致亂之臣,道太康以畋遊者,即此五人,史臣書之,一如《晉書》之紀惠帝與八王耳。又《胤征》,序謂:“羲和緬**,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記?夏本紀》謂:“《胤征》,仲康時作。”偽《孔傳》言:“羿廢太康而立其弟仲康。”孔穎達《正義》謂:“仲康不能殺羿,必是羿握其權。”然則《胤征》者,羿令之征也。羲和為掌日之官,故後世有後羿射日之說,此事與曹操之滅袁紹、呂布,司馬昭之滅諸葛誕無異。

《尚書》錄之,一如《後漢書》、《三國誌》之記曹氏、司馬氏之事矣。興廢大端,不得不載,豈盡可為法哉?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

《武成》今佚,據《漢書?律曆誌》所引,文與今《逸周書?世俘解》略同。觀其所言,知“武王伐紂,殺人盈億。”語雖過甚,要之,總不能盡誣,此與後之項羽伐秦何異?秦已無道,而羽之燒宮室、坑降卒,毒螫所及,更甚於秦,此豈可以為訓?而史官書之。所以然者,興廢大端,不得不載也。苟有是非之心,不至如不辨菽麥之童昏,讀之無有不知抉擇者,孟子言之甚明,何謂讀經必致頑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