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究竟是怎樣一種學問?研究了它,究竟有什麽用處呢?
這個問題,略知學問的人,都會毫不遲疑地作答道:曆史是前車之鑒。什麽叫做前車之鑒呢?他們又會毫不遲疑地回答道:昔人所為而得,我可以奉為模範;如其失策,便當設法避免;這就是所謂“法戒”。這話驟聽似是,細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那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謂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誤以不同之事為同罷了。遠者且勿論。歐人東來以後,我們應付他的方法,何嚐不本於曆史上的經驗?其結果卻是如何呢?然則曆史是無用了麽?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嚐不敗。然則究竟如何是好呢?
曆史雖是記事之書,我們之所探求,則為理而非事。理是概括眾事的,事則隻是一事。天下事既沒有兩件真正相同的,執應付此事的方法,以應付彼事,自然要失敗。根據於包含眾事之理,以應付事實,就不至於此了。然而理是因事而見的,舍事而求理,無有是處。所以我們求學,不能不顧事實,又不該死記事實。
要應付一件事情,必須明白它的性質。明白之後,應付之術,就不求而自得了。而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質,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一個人,為什麽會成為這樣子的一個人?譬如久於官場的人,就有些官僚氣;世代經商的人,就有些市儈氣;向來讀書的人,就有些迂腐氣。難道他是生來如此的麽?無疑,是數十年的作官,經商,讀書養成的。然則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亦是如此了。中國的社會,為什麽不同於歐洲?歐洲的社會,為什麽不同於日本?習焉不察,則不以為意,細加推考,自然知其原因極為深遠複雜了。然則往事如何好不研究呢?然而已往的事情多呢,安能盡記?社會上每天所發生的事情,報紙所記載的,奚啻億兆京垓分之一。一天的報紙,業已不可遍覽,何況積而至於十年、百年、千年、萬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