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雜文
雜文因魯迅先生的身體力行,而成為一種很有影響的文體。高山仰止。
我本沒有寫雜文的打算。我的主業是新聞,副業是散文。但因做記者接觸社會,所見甚雜;後來在官場,閱人更多,遇事愈雜。劉勰論寫作:“目既往還,心亦吐納”。看多了就不能不想,有想法就不能不說。於是隨手有了些短篇文字,並就勢發於報章,既不是新聞也不是散文,亦不是論文。如果是新聞,隻能報道客觀事實,不表主觀之態;如果是散文,強調抒發個性化的情感,並要注意文章的華彩;如果是論文,則言辭宏大,縱橫捭闔。這幾種文字,當然我是寫過的。但現在都不是,隻是眼見雜物、雜事、雜象及雜色人等,而生的雜情、雜想。或慷慨而發,不吐不快;或抽絲剝繭,慢評細說,吐納成文。既非新聞,亦不是散文,就算是雜文了。新聞既是我的主業,散文就是我的副業,這雜文便是副業之副了。
雜文之稱,實因其所寫對象之雜,並因時借勢,雜事雜說。“雜然賦流形”,並無一定之規。小說要講一個故事,散文要記一件事,抒一段情。雜文它卻隻認一個字:理,因事說理。小說、散文家常有自己的固定題材,而雜文家卻很少囿於一域。目之所見,即可入紙,天下之事,莫有不議。但是,再廣再雜,終有一收,全收入思想的爐火之中,精心冶煉。射一束紅光,照亮常人不注意的窄縫、暗角;揮一把利劍,挑開麵紗、遮布。攬千雜於紙上,凝一思於筆端,洞若觀火,振聾發聵,是為雜文。所以無論寫雜文還是讀雜文,其實都是在寫思想,讀思想。或憂國憂民,或感時傷世,扶正卻邪,探微知著。在雜文世界裏沒有裝模作樣,沒有淺吟低唱,沒有詐喜,沒有閑愁。
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這幾十年,我在哪裏?在社會,在官場,有所思,成文章。隨集為雜文一冊,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