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談文化,有人問什麽是低俗、通俗和高雅?我一時語塞。如果憑感覺來回答,當然誰都知道,再往深說,有什麽理論根據呢?我就趕快回來查書和舊日的讀書筆記,於是有了一點新的梳理。
談這個問題先得承認一個基本的事實:人是由動物變來的。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說:“在最初的動物中發展出脊椎動物,而在這些脊椎動物中,最後又發展出這樣一種脊椎動物,在它身上自然界獲得了自我意識,這就是人”。於是人就有了兩麵性:動物性與人性;物質性與精神性。一般來說,“俗”是指人動物性、物質性的一麵;“雅”是指人性、精神性的一麵。黑格爾在《美學》一書中將人與外部世界的關係分為三種。一是欲望關係,占有的欲望,如見美食就想吃,見好衣就要穿,一個獵人見了老虎就必定要捕殺它。欲望關係是以占有、犧牲對象為前提。二是研究關係,隻想弄清對象的真相、規律,並不占有或犧牲它,這是科學的任務。如動物學家跟蹤老虎,隻是為了研究,絕不幹涉老虎的行為。三是審美關係,隻是欣賞,並不占有,也不想對它做更深研究。黑格爾稱這為心靈的美感。它的特點是不把對象看作實用的個體,心中不起欲望,與其保持一定的距離,隻生起一種愉悅的美感。如觀眾看演出,旅遊者看山水。我們從欣賞角度看老虎,也隻欣賞它的花紋、雄姿,而絕不會有捕殺的欲望或研究的耐心。
就是說人麵對一物會有三念:占有的欲望、冷靜的思考和愉悅的欣賞,就看你選擇哪一種。這三種念頭第一種源於人的動物性、物質性,可稱為“俗”;第三種體現人的精神存在,可稱為“雅”。俗與雅之間還有一個過渡地帶,這就是“通俗”。
人自身的兩麵性與對外的三種關係,使人在行為方麵產生了六種精神需求,也可稱為閱讀需求,從低到高分別是:刺激、休閑、信息、知識、思想和審美的需求。大致說來,前兩項刺激、休閑是滿足物質需求的,可歸於“俗”;後兩項思想和審美是滿足精神需求的,可歸於“雅”。中間兩項比較模糊,兼而有之。但最低、最高的兩項,即刺激與審美的需求卻是很典型的。刺激就是勾起人的欲望,滿足人的動物性,是最低的一檔。這是一切黃色、凶殺、打鬥、賭毒類低俗作品的心理基礎和市場基礎。過去我在新聞出版署工作,人們常問:掃黃、掃黃,為什麽總是掃不完呢?它不可能掃完。隻要人動物性的一麵還存在,人與外界的欲望關係還在,它就要尋求刺激、發泄與滿足。我們隻能把它控製在最低限度:不公開傳播,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危害青少年。相反,這六種需求的最高一檔,即審美需求則是來滿足精神的心靈的需要,常表現為純藝術。其代表如已被曆史洗練、陶冶過的唐詩、宋詞、古典音樂、名畫及一切經典作品,它沒有任何物欲的刺激,全在淨化心靈,這無疑是最高雅的。但是人們食人間煙火,正常的欲望還是要的,還得有作品去滿足他的休閑需求、信息需求、知識需求等,這裏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這就是“通俗”。通俗的標準是不刺激人的欲望心理但又不脫離人的物質的現實。所以純藝術、純思辨性的作品不在通俗之列,它歸於高雅;另一方麵,純刺激性的作品也不在通俗之列,它歸於低俗,或名粗俗、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