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情愛裏無智者。
但畢竟,婚姻是場馬拉鬆,不是圖一時痛快就行了。
琳在深夜微信上向我哭訴:“他良心被狗吃了!竟然敢跟我說離婚!”
我一聽也有點吃驚。琳的先生我也認識,總體來說,是個不錯的經濟適用男。
我問:“他主動提的?”
琳說:“我們最近接連吵了兩架,我氣得不行,跟他說‘能過就過,過不了就趁早離’。他竟然說‘你要離就快點離,有什麽了不起’。”
我不厚道地笑了:“這明明是你先挑頭的嘛。”
琳氣不過:“他那榆木腦袋也不會想想,我要真想跟他離,還用等到現在?隻不過就是想罵他一頓,讓他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三十好幾的人了,還這麽不長進!這不都是為他好?換成別人,死活我才懶得管……”
唉,罵一頓就長進了嗎?拿離婚嚇唬就管用了嗎?你覺得自己扒心扒肝地為他好,人家領你情了嗎?
前兩天還有個妹子在後台給我留言,說兩個人吵了架,她覺得男人不夠愛她,不在乎她,不知道讓著她,於是一賭氣說分手,結果男方真跟他分了。
她痛苦不堪,日夜哭泣:“我並不是真要分啊,就是想讓他知道自己錯了,以後對我好一點。”
你看,無論戀愛還是結婚,女人啊,多少幸福,都敗給了刀子嘴豆腐心。
我對“刀子嘴豆腐心”這事最原始的認知,起源於我媽。
從我有記憶開始,她跟我爸吵架就是放各種狠話,張口閉口“不過了”。
其實吵架也不是因為多大的事。
我爸在酒廠工作,那年月,工人階級沒什麽娛樂活動,無非就是隔三岔五呼朋喚友,喝喝酒,吹吹牛。
我爸性格幽默,人緣好,大家一湊局都願意喊他,他若不去,就跟炒菜沒放味精鹹鹽一樣,沒意思。
他們一幫同事哥們兒,今天在東家,明天在西家,輪流坐莊。晚上喝得暈暈乎乎各自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