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來嗎?算了,誰管他來不來?”
他望著窗外,冬日湖邊楓木凋零。繞湖的鵝卵石步道上,一名老人拄杖來回行走健康之路,沾泥運動鞋脫在起點,他看起來像一遍又一遍跟鞋子告別。天空是麇集一萬隻老鼠般的顏色,地麵則是閹割一萬隻鵝鋪成的卵石步道,不,是人的,他想。然後坐在他麵前的她眨著憂鬱的眼睛問:“你想,他會來嗎?”
度假旅店咖啡廳隻有他和她,愛爾蘭歌手恩雅正在吟唱On Your Shore,他不知道她的心靠在誰的岸邊。而她不斷把玩他的打火機,擦火、吹熄,擦火、吹熄,手法天真無邪,像個小孩。他忽然發現她與過往諸多女友中的幾位長得類似,模糊的臉,冒著等待的煙。這使他霎時忘記她的名字,及她們的。
五小時以前他離開辦公室,獨自開車到這兒,打算湖邊垂釣或睡覺,依習慣留一夜。他與她先後check in。在櫃台,她要了雙人房,又改成單人房,最後嘟著嘴唇決定雙人房。電梯中,他知道她的姓名,以及令人暈眩的聖羅蘭鴉片香水。
“他喜歡做讓我驚訝的事,不管吵得多凶。我想,他一定會來。你知道,我們一個月前就說好到這兒度假的!”認識四小時以來,她不斷從話題中岔出,回到他身上。窗外的老人仍然來回走著。他想不起她的名字,握住她的手問:“你喜歡我叫你什麽?”她仍然握著他的打火機,不置可否地笑著:“隨便。”
他決定叫她寶貝。情人牢記你的名字,從不叫你寶貝;獵人忘記名字,叫你寶貝。
晚餐之後,他送她回房。她忽然轉身問他:“你……會來嗎?”
他不置可否地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