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研究何種學問,都要有目的。什麽是曆史的目的?簡單一句話,曆史的目的在將過去的真事實予以新意義或新價值,以供現代人活動之資鑒。而這必定要先有真事實,才能說到意義,有意義才能說到價值,有意義及價值才能說到活動。
求得真事實。想要求得真事實,有五種用功的方法:
(一)鉤沉法。已經沉沒了的實事,應該重新尋出。此類事實,愈古愈多。此類事實,不專限於古代;即在近代亦有許多事實沒去了,要把他鉤出來。
(二)正誤法。有許多事實,從前人記錯了,我們不特不可盲從,而且應當改正。此類事實,古代史固然不少,近代史尤其多。
(三)新注意。有許多向來史家不大注意的材料,我們應當特別注意它。我們研究曆史,要將注意力集中,要另具隻眼,把曆史上平常人所不注意的事情,作為發端,追根研究下去,可以引出許多新事實,尋得許多新意義。
(四)搜集排比法。有許多曆史上的事情,原來是一件件的分開著,看不出什麽道理;若是一件件的排比起來,意義就很大了。曆史家的責任,就在會搜集,會排比。
(五)聯絡法。上一種方法可以適用於同時的材料,這種方法可以適用於先後的材料。許多曆史上的事情,順看平看似無意義,亦沒有什麽結果,但是細細的把長時間的曆史通盤聯絡起來,就有意義,有結果了。
《中國曆史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