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19章 趣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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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飲酒的有酒的趣味,愛賭博的有賭博的趣味;不過這種趣味,與我的趣味,不能完全相印。我的趣味,是有條件的:一是凡趣味總要自己出去領略,佛典上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人家可以給你的趣味,不能算作趣味的目的;二是趣味要能永久存在,凡一件事作下去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結果,這也不能作趣味的目的。賭錢有趣味嗎?輸了怎麽樣?吃酒有趣味嗎?醉了病了怎麽樣?升官發財有趣味嗎?遇著外麵的障礙,不能貫澈自己做官發財主張怎麽樣?諸如此類,雖然在短時間像有趣味,結果會鬧到俗語說的“沒趣一齊來”,所以我們不能承認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質,總要不受外麵的反動阻奪永遠可以存在,好比“江上清風——山間明月”一樣,同學們聽我這幾句話,切勿誤會我以為:我用道德觀念來選擇趣味,我不問德不德,隻問趣不趣,我並不是因為吃酒賭錢不合道德排斥他,是因為他易受反動障礙,所以反對他;不是以學問合於道德來提倡他,是因他能以趣味始以趣味終合於我趣味主義的條件,所以就來提倡學問,——願意把他作我生活主要的部分。

《學問的趣味與趣味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