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13章 人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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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須知,人類為何生存,吾人在世界上有何責任。如僅為飲食男女等事,上天又何必生此世人乎?然則吾人生在世間,必有責任明矣。有責任斯有目的,照此目的做去,則雖苦不覺其苦;否則即一日做一無目的之事,其苦已不可名狀矣。

現在不知造何因,將來不知收何果,終日忙忙碌碌,而不知究為誰忙碌,焉得不自覺其苦乎?夫人類之進化無窮者也。先哲有雲:在止於至善。至既有限,止亦無期,惟循進化之軌道而行。一人所不能做者,合全世界人為之;一時所不能為者,合千萬年為之。其能達到與否,均不得知,然卻不能不抱此目的以行。蓋世界之進化軌道,乃有統係者,如一條鐵練然鐵練,為無數之鐵鐶互相銜接,互相聯絡而成,自首至尾,節節進步,不能中斷也。人生於世,於社會有關,於進化有關,隻要做一分事業,即有一分效果;萬一不做,則如鐵鏈中斷,先我之人,既前功盡棄,後我之人,亦無從下手,吾人之責任,又豈輕哉!張子所謂幹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者,其責任若何之重大!

知此責任,無論作何事業,心常舒泰;否則雖努力為之,未有不自覺其苦者。

人生不過數十寒暑耳,社會之紛紛擾擾,吾人何必去管。名利為身外之物,貪多務得,有何用處?

即人有百裘,著於身者,祇一裘也。明乎此理,自然不作出位之思矣。

《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