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絕境追凶:索命人

第三十章 來勢洶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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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曾經說過,人不可能先後踏進兩條相同的河流。這是一條基於唯物論的理論,河流因為時間而變動,因而人在踏進河流的時候,即便隻有細微的時間差,但已全然不是以前那條河流了。

證據鏈也是如此,警察都是科學論道者,因此不會做出違心的判斷而是盡可能依照客觀事實做出評判,但有時客觀事實會被某些因素抹殺,從而在記憶的河流中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人淡忘。

這種因素往往是記憶盲點。

而發生在幸福裏小區的爆炸案就處於這樣一個記憶盲點中。2月5日,當所有人——市局重案組、魏雨晨、陳庭乃至肖南都被十殿閻羅牽著鼻子轉的時候,靜悄悄發生在城北幸福裏小區的這起爆炸案,連同肖南身邊發生的爆炸事件,幾乎快被人們忘卻了。

甚至連肖南都忘記了,當天自己曾被十殿閻羅**裸地威脅過。

在這一天裏交叉發生了多件事,按時間順序排列,首先是發生在市監獄的劉德章遇害一案,緊接著是肖南身旁的煤氣罐爆炸,而這次爆炸怎麽看都像是十殿閻羅設計的,接著申棟梁在醫院被害,在城市的另一角,歐麗娜死於家中的炸彈爆炸。

短短一個上午,竟然有兩次事件和爆炸直接相關,而十殿閻羅則是通過引爆煤氣罐來誘使肖南上鉤的。事情有時就是這樣,在眾多繁雜的線索中,總有一條暗線在默默地串聯著所有相關的人和證據。

而2月5日這條暗線,應當就是爆炸。

“我覺得即便是有人尋仇,也不會用炸彈這麽引人注意的東西,那麽應該歸咎於某個人的行事風格。”肖南叼起一支香煙,若有所思地說道。

“行事風格?”魏雨晨心中一驚,道:“你懷疑是他,十殿閻羅?”

“我懷疑就是他,也隻有這種喪心病狂的人,才能在別人家中放置炸彈。”肖南點燃了那支叼了快半小時的香煙,說道,“不過,有一點始終讓人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