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敘家的黃冊記錄是一家四口,父親、兒子兩個丁口,外加一個老婆、一個女兒。當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氣生了仨兒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造黃冊,王敘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負累也多,得想辦法藏匿人口。
他提著四斤豬肉,買通了甲首。在造冊時,甲首幫他報了一個假數字,隻說是新增男丁兩口,全家六口人,瞞報了一口。
這樣在洪武二十四年黃冊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舊管四,開除零,新收二,實在六。這個數據被匯總到休寧縣,一路上報國家。
又過了十年,到了永樂元年(1403年)。靖難之役雖然慘烈,但各地黃冊該造還得造。這次王敘沒錢賄賂甲首,家裏孩子也已長大成丁,沒法瞞過別人耳目,隻好老老實實把所有人口都報上去了。
數字送到後湖進行駁查,某位監生負責徽州檔案,他磨算了一下,覺得休寧縣的人口數字不對,個位數有偏差,前後差了一個人。他一路再往下細查,發現其他鄉的數字都對得上,隻有裏仁鄉差一人,這麽順藤摸瓜,直到翻開了二十七都第五圖的黃冊。
他調出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的第五圖黃冊,與永樂元年的黃冊四柱做對照,立刻發現了症結所在。
洪武十四年王敘家戶口“實在”四人,洪武二十四年“實在”六人,永樂元年變成了“實在”七人。從這個記錄看出,王家添丁的節奏應該是:洪武二十四年“新收”了兩人,永樂元年“新收”了一人。
可實際黃冊裏的“新收”這一項,隻有洪武二十四年記錄了“新收”兩人,永樂元年“新收”為零。
數字對不上。
不用問,肯定當地有瞞報情節。於是這位監生提筆,把這一條寫在另外的駁語冊子上,注明理由和數據來源。戶部拿到駁語,一路下發到休寧縣,要求查實第五圖王敘家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勾當。結果,王敘和洪武二十四年那個現年甲首,都因此而麵臨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