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雀小姐到來,蓬蓽生輝哪!”駱貝爾走後,絡腮胡開始專心地和雲雀攀談,“隨便坐,不要客氣啊。”
“謝謝,我站著就行。”雲雀說。
“要喝點什麽嗎?有可樂、啤酒——”
“不用,我不口渴。”
“大歌星有點害羞呢,老大,請她給咱們唱首歌吧!”有人提議。
這話立刻得到了附和,歹徒們一邊鼓掌一邊吹響低級的口哨,甚至有人把瓜子殼朝雲雀丟過去。
雲雀不急不惱,站姿優雅如模特兒。
“女神,肯不肯賞臉呀?”絡腮胡嬉皮笑臉。
“唱歌是歌手的天職,為什麽不呢?”雲雀微笑。
“哦哦哦——我要聽《小鴨梨》!”“《埋了都要愛》!”“《最炫西北風》!”眾人群起點歌。
“噓……”雲雀將手指豎在唇邊,聲音小了下去,她落落大方地唱了起來:
我們是疾風 我們是星辰
高高在上調戲仰望的人
偷天換日隻為讓他們頭疼
我們是掠影 我們是夢痕
喜歡的東西就要染上指紋
攻略所有寶庫包括你的心門
我們是優雅的魔鬼
無法無天的神
是任何監獄也關不住的自由靈魂
我們是九曜
欺世竊名 盜國傾城
笑容在通緝令上最迷人
在場的雖是一群流氓,也不乏雲雀的忠實歌迷,這一首誰也沒聽過。可雲雀開腔的那一刹,他們的耳朵就被抓牢了。沒有樂器,她的嗓子就是最完美的樂器;沒有和聲,她的歌喉沒有任何聲音堪和!漸漸其他聲音都不存在了,全世界隻剩下雲雀的歌在天籟低回。
如癡如醉的聽眾,都沒發現自己的心跳也正隨雲雀的歌聲律動,當雲雀越唱越快,他們的心跳也隨之越快。
終於,絡腮胡從陶醉中猛地驚醒,他的心跳已經快到了無法忽視的地步,他看到他的手下每一個都高高地挺著胸膛,心髒恨不能破胸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