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曆史上,翁同龢絕對是符合戈登“斬首論”的人物。他高調愛國,動輒以對外開戰標榜自己。每到關鍵時刻,卻將個人私欲淩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同僚李鴻章、榮祿,乃至慈禧和光緒帝,最後都因此離他而去。這位鹹豐六年的狀元,在內訌上也無人能出其右。
英國人戈登在“二十條箴言”中提到,“中國有不能戰而好為主戰之議者,皆當斬首”。
清朝時,每當有外交大事,總有這種“不能戰而好為主戰”的鷹派出現。載漪在八國聯軍入侵中國之前力主開戰,而對這場戰爭的勝利,他寄希望於“刀槍不入”的義和團。後來有人責問,為何義和團法術不靈?以他為主的主戰派推脫說,洋人以穢物破解,故施行無效。其實,使用穢物是義和團的“砂鍋照”熱衷的戰鬥方式。
在晚清曆史上,翁同龢絕對是符合戈登“斬首論”的人物。他高調愛國,動輒以對外開戰標榜自己。每到關鍵時刻,卻將個人私欲淩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同僚李鴻章、榮祿,乃至慈禧和光緒帝,最後都因此離他而去。這位鹹豐六年的狀元,在內訌上也無人能出其右。
人們大多認同翁同龢的優點:他是清廷官僚重臣中少有的清廉分子。自1856年會試一舉成名,直到1898年回籍,四十二年裏,翁同龢在京師曆任戶部侍郎、尚書,都察院左都禦史,也曾執掌刑部、工部,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太保銜。翁同龢兩次入選軍機處,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光緒帝“每事必問同龢,眷倚尤重”。他直接參與了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中清廷的最高決策。清代的一百一十四名狀元中,漢族大臣得入軍機處者僅有三人。
翁同龢的清廉難以稱奇。翁氏出身名門望族,兩朝帝師,家道殷實,不缺錢財。他本人是南派清流領袖,習慣了作為裁判而不是運動員出現在官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