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來了,在繁華的巴黎大街上,站著一個衣衫襤褸、頭發斑白、雙目失明的老人,而在他身旁立著一塊木牌,上麵寫著:“我什麽也看不見。”路上的行人來來往往,幾乎鋪了滿街滿巷,可是很少有人施舍。
這時來了一位詩人,他見這位盲人神情哀傷,拿起筆在木牌上寫了幾個字。
下午詩人再次路過時,乞討者已收獲豐厚,他不解地追問:“好心的先生,不知為什麽,下午給我錢的人多極了。”
詩人聽了,微微地一笑,原來他把牌子修改為:“春天來了,可是我什麽也看不見!”
經詩人修改過的一句話竟有這麽大的魔力,原因何在?原來,這句話的魔力在於它有非常濃厚的感情色彩。春天是美好的,草長鶯飛,姹紫嫣紅,但這良辰美景,對於一個雙目失明的人來說都是虛設,這是多麽悲慘!當人們想到盲人眼前一片漆黑,一生中連春天都不曾見過,怎能不產生同情之心呢?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語言一旦注入感情元素,就能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真正軟化、溫暖和焐熱人們的內心,帶動人們的情緒。
我們都會有這樣的體會:對一件東西或者一個人的感覺,主要是由情緒來決定的,而不是理智。比如,你身邊可能存在這樣一個人,他有很多優點,人人都誇讚他好,但你卻偏偏不喜歡他;而另一個人可能有很多缺點,一數一籮筐,但你卻偏偏喜歡親近他。
又如,某件東西可能很實用,設計也很新穎,但你卻完全不想要;而另一件東西,幾乎沒什麽用處,也不見得有多好看,卻偏偏入了你的眼。
像這樣理智和情感背道而馳的情況,並不少見。很多時候,喜歡或討厭並不需要多麽嚴謹的理由,哪怕隻有一個觸**緒的小火星,也可能造成一場情感的“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