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長相清秀俊美,體態勻稱,不算粗壯,四肢修長結實,個頭很高,總之,可以說生得完美。據我估計,他的年齡在二十六歲左右,麵容俊秀,不但毫無凶惡猙獰之色,反倒有種陽剛之氣,同時又有點歐洲人的和藹與輕柔,尤其是在他微笑的時候。他的頭發又長又黑,像羊毛似的卷曲著;他的額頭又高又大;他的眼睛充滿了活力,炯炯有神。他的膚色不是很黑,而是深深的黃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亞人或其他美洲土著那樣呈現出一種醜陋的、令人厭惡的黃色,而是一種鮮明的深橄欖色,給人一種難以形容的賞心悅目的感覺。他的臉圓潤飽滿;他的鼻子很小,但不像黑人的鼻子那樣扁平;他的嘴很漂亮,嘴唇很薄,牙齒整齊,像象牙一樣潔白。他隻是打了個盹兒,大概半小時之後就醒了,然後從地洞裏跑出來找我。我正在附近的羊圈裏給山羊擠奶。他一看見我,就向我跑過來,又匍匐在地,還做了許多滑稽的手勢來表示對我的謙卑和感激。最後,他又像上次那樣,把他的頭緊貼在我腳下的地麵上,把我的另一隻腳放在他的頭上;他又向我做出了各種姿勢,以表示他對我的絕對服從和誠懇的歸順之意,意思是願意忠實地成為我的奴隸,終身效命於我。我大致了解了他的意思,並且告訴他,我對他非常滿意。過了沒多久,我便開始跟他交談,教他與我說話。首先,我告訴他,我給他取名叫“星期五”,因為我在這一天救了他的命,因此取這個名字來紀念這一天。我又教他說“主人”,然後讓他以後就那樣稱呼我。我還教他說“是”和“不是”,並讓他懂得這兩個詞的含義。我又用瓦罐給他倒了一些羊奶,然後當著他的麵喝了一些,同時用麵包蘸著羊奶吃;最後,我給了他一塊麵包,讓他照著我的樣子做;很快他便照做了,並做出手勢表示味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