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書蠹般的人,他給自己取名為:人生無聊才讀書。在我的眼中,他總是處於叔本華鍾擺論的一端:無聊。“無聊”讀書不為濟世,不為稻粱,就因為無聊。
有一天晚上我們討論東西方文學的優劣到淩晨,他說西方人有鑽研到底的科學精神,有科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而中國人自古陷入官本位,中國文化很狹隘,文人不是出仕便是歸隱,西方文化的多元化能夠給人帶來生活和內心的豐富性和自由。其實我也是這麽認為的,但偏偏喜歡做反方,結果是輸。在他步步緊逼之下,我隻好左暗示右暗示時間不早,該關電腦,他卻一點不理會,仿佛找到一個傾倒思想的出口,把他讀過的書,消化過的思想,加上自己的創造,源源輸送給我這個不小心打開他缺口的不速之客。
他說為了把跟了幾年的存書看完,竭力克製自己買新書,終於清了底,必看的書都看完了。又為自己準備出幾本應該重讀的書來,其中一本是博爾赫斯,簡直驚歎又驚歎,看了博爾赫斯才明白什麽是想象力,一本書,開頭幾段就能看出作者的底蘊,值不值得讀下去,是從語言判斷。跟博爾赫斯相比,海明威和杜拉斯實在算不上什麽,他們靠情緒推動,質地過於稀疏,而菲茨傑拉德的密是語言詞匯的密度,這也容易獲得,然而,博氏的密度卻不僅僅是語言——他的語言密度不消說是無人可比的,詞匯相當陌生,給人新奇感——還有意象,哲理,仿佛穿越叢林,你必須聚精會神,稍有疏忽就全段不解其意了,簡直有精疲力竭之感。這是一種冒險。
讀到激動的時候,時時想到死,像某種極樂時刻,精神的,我願意就此死去。
我知道不停地閱讀在現世生活中是一種奢侈,它並不會永遠持續;
記得先前讀普魯斯特時,書本身仿佛推動著我,令我不能停下來。斯萬的愛情:他愛上一個女人,隻是令一幅畫像盡量接近她的麵容,他瘋狂地徘徊,在夢中,終於醒悟,他其實愛的並不是這個女人,第一部結束,我以為他放棄了她,可是第二部開始的時候,他卻娶了她,多麽不可思議,多麽讓人頭疼,這樣一個庸俗的女子把他拉入平庸,讓他失去進入上流社會門檻的機會,這倒也罷了,他的談吐變得那麽乏味和虛偽,甚至逢迎,以前的他是多麽驕傲啊,平易且高貴的驕傲。第二部裏有個畫家讓我喜歡,他對藝術的見解是我看過的書內最精辟的,還有幾個小人物,夏呂爾,裏昂,都性格鮮明,煞是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