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準風月談

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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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華民國[1]建國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自由談》的編者刊出了“籲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的啟事[2]以來,很使老牌風月文豪搖頭晃腦地高興了一大陣,講冷話的也有,說俏皮話的也有,連隻會做“文探”的叭兒們也翹起了它尊貴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談風雲的人,風月也談得,談風月就談風月罷,雖然仍舊不能正如尊意。

想從一個題目限製了作家,其實是不能夠的。假如出一個“學而時習之”[3]的試題,叫遺少和車夫來做八股,那做法就肯定不一樣。自然,車夫做的文章可以說是不通,是胡說,但這不通或胡說,就打破了遺少們的一統天下。古話裏也有過:柳下惠看見糖水,說“可以養老”,盜蹠見了,卻道可以粘門閂。[4]他們是弟兄,所見的又是同一的東西,想到的用法卻有這麽天差地遠。“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5]好的,風雅之至,舉手讚成。但同是涉及風月的“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6]呢,這不明明是一聯古詩麽?

我的談風月也終於談出了亂子來,不過也並非為了主張“殺人放火”。其實,以為“多談風月”,就是“莫談國事”的意思,是誤解的。“漫談國事”倒並不要緊,隻是要“漫”,發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為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從六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種種的筆名了,一麵固然為了省事,一麵也省得有人罵讀者們不管文字,隻看作者的署名。然而這麽一來,卻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視覺,專靠嗅覺的“文學家”疑神疑鬼,而他們的嗅覺又沒有和全體一同進化,至於看見一個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對我嗚嗚不已,有時簡直連讀者都被他們鬧得莫名其妙了。現在就將當時所用的筆名,仍舊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負著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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