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重要功能,是要打破各種封閉和阻滯,加速要素的流動,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因而城市化以全方位的開放為基點。在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中,有些城市搞自我封閉,在就業上排斥外來人口,在福利製度上歧視外來人口,在交通上亂設卡和亂收費,歧視外來車輛,甚至在法律上也搞地方保護,不能公正地以法判案,歧視外來企業及居民的利益,違法保護本市企業及居民的利益。這些行為嚴重地破壞了城市化,城市化所要求的是全方位的開放,而不是自我利益的非規範性保護,任何非規範性自我保護都嚴重地損害了城市化。因此,在城市化進程中,我們應該做到如下幾點。
1.充分地放開要素的流動
這裏所講的要素流動,既包括勞動、資金、技術等要素的流動,也包括企業的流動。也就是說,應該允許勞動、資金、技術及企業等要素,進行自我選擇,自我流動,任何人和機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它們的流動和自我選擇。大家知道,城市化是民主和自由聯係在一起的,民主和自由造就了城市的活力。越是民主和自由的城市,也就越是要素能充分流動的城市,其活力就越強。因為在要素充分流動的條件下,任何一個城市要吸引高質量的人才、資金、技術及企業等要素,就必須為這些要素的作用提供更為良好的環境和條件;而任何一個城市要留住高素質人才、資金、技術及企業等要素,也必須要為這些要素的作用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因而,要素的流動性實際上是在“強迫”任何一個城市都必須不斷創造出更為良好的軟硬環境,從而不斷提升自身的活力。因此,任何一個城市的發展,都不是靠自我保護,而是靠要素的充分流動。正是這種要素的充分流動,才推動了城市的發展,提升了城市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