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是一個民族或族群中最主要的一種文化形式。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它肩負著繁衍生息的曆史使命,擔負著群體傳承、社會發展的曆史責任。婚姻製度對於任何一個群體而言,都有著最為質樸、卻也最為深刻的寓意。“我們應當看到人類各個民族的不同音樂文化中,都有很大一部分音樂作品是與社會經濟形態和婚姻形態聯係著的,它們是這兩種形態在人們頭腦中反映的產物。與音樂作品共生的社會經濟形態和婚姻形態,是其最重要的文化背景。”在雲南,至今依然存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三種婚姻形態,以及特有的戀愛方式。這些婚俗都以各自的形態分布在茶馬古道雲南段上,共同構成了馬幫文化的民俗事象。在此,筆者選取其中較為獨特的婚姻形態與茶馬古道進行關聯性調查與研究。
在雲南的奔子欄地區,一直存有“一妻多夫”的現象,也早有研究分析:“我們村裏,勞動力少,耕地麵積少,如果是一夫一妻,一方麵忙不過來,一方麵也養不活家。我祖奶奶嫁給了本村的四個兄弟,四兄弟一個趕馬、兩個做工、一個在家幹農活。”[18]所謂“一妻多夫”,即是指一個女人與多名男子成婚,而這裏的多名男子一般情況下是一家的兄弟若幹人。這樣的婚俗特點與我國曾經的“一夫多妻”現象有些背離,乍一聽也覺得匪夷所思。但這其中有著曆史、社會、經濟等諸多方麵的原因。而茶馬古道的出現與成形,也成為其原因之一。藏族人趕馬非常普遍,幾乎每個家庭中都曾有過趕馬的人。而聞名於茶馬古道上的藏族馬幫,一般擅遠途,出門在外少則一年半載,多則兩到三年。這是一妻多夫形成的客觀原因之一。當然,茶馬古道並不是其全部原因。如“惡劣的自然環境使得藏族社會中兄弟關係比較親密,是所謂優勢親屬關係,因而兄弟傾向於不分家甚至共妻,由此發展出藏族的一妻多夫婚俗。另外,藏族以超自然為中心的文化傳統總取向使得人們淡化血緣關係,也促使了一妻多夫婚俗的存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