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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弗蘭克的超越自我的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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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37歲的弗蘭克(1905—1997)所經曆的地獄般的生活,是從一輛由他的出生地奧地利的維也納開往東北方向的擁擠的火車上開始的。幾晝夜後的一天拂曉,1500多名旅客看到了奧斯維辛車站的站牌和納粹死亡集中營的鐵絲網和崗樓。弗蘭克進入了這個索取了他的六百萬猶太同胞生命的高效率的屠殺世界。他是極少數的幾個幸存者之一,他的身體和精神忍受了語言難以形容的痛苦,這一嚴峻考驗增強了他對人的能力的信任,對他信仰的理論提供了最嚴格的檢驗。他認為人在麵對壓倒一切的痛苦時,甚至在死亡的門檻上也能發現生活的意義和目的。

到達集中營那天的上午,他的旅伴中90%——超過1300人在黨衛軍軍官的隨意指點下被殺害了。留下的俘虜被命令交出所有的財物。弗蘭克沒能保存凝聚他全部心血的待出版的第一部手稿,麵對災難性的喪失,正當他考慮生活是否還有意義的問題時,從他穿著的已死俘虜的衣服口袋裏發現了碎紙片,上麵保留著禱文:“用你整個心,用你整個靈魂,用你的全部力量愛你的上帝。”這句話對他來說則變成了“服從生活的命令,不管一個人麵對的生活是痛苦的,甚或是瀕臨死亡的”。

1942—1945年,弗蘭克這個醫學博士,維也納羅斯兒童醫院神經病科前主任的工作是精疲力竭地挖掘地溝和隧道,或者鋪設鐵道。在寒冷的冬季經常隻有極單薄的衣服禦寒。這時他除了“**裸的生命之外,已經沒有任何東西能喪失了”。弗蘭克從集中營回國時有了這樣的認識: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選擇他們行動的能力,能保存生活結局的最後權利。弗蘭克援引尼采的觀點:“懂得為什麽活著的人,無論什麽樣的生活他都能忍受。”他認為,在一切情況下包括痛苦和死亡在內,都能夠發現意義。他談到,忍受痛苦是為了活下去,但是在人的受苦中發現某種意義,才能達到幸存下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