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職業壓力概述
一、壓 力
壓力一詞,源於拉丁文的“stringere”,原意是擴張、延伸、抽取等。早在14世紀,壓力一詞被用來表示苦難、窘迫、逆境或痛苦。19世紀初開始,生理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醫生借用這個詞來描述動物和人類在緊張狀態下的生理、心理和行為反應。不同學科、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探討,有研究者對此做了梳理(餘菊芬, 2006)。
(一)社會學意義上的壓力
在社會學中,壓力最初被看成人與環境的衝突或失衡,並以疏離、異化(alienation)概念表述。凱南格(Kanungo)認為,疏離是一種失範狀態,即控製行為和價值的社會規範被個體打破而導致的一種無規範或封閉意識的蔓延。塞姆娜(Semena)認為無力感、無意義感、失範、封閉和自我疏離是疏離概念的五種變式,都屬於壓力的一般範疇。更多現代社會學家傾向於使用“緊張、驅力”來表征與身體不安狀態類似的社會失衡或失範,認為暴動、恐慌以及日益增加的自殺事件、犯罪和心理疾病是社會性壓力(緊張)的結果,這些通常是群體現象而非個體心理現象。
(二)生理學意義上的壓力
19世紀醫學就存在壓力和緊張這類概念, 20世紀三四十年代,坎農(Cannon)和塞利(Selye)等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壓力的生理病理反應進行了開創性研究,坎農提出壓力是外界作用下體內平衡的破壞。塞利則認為壓力是對任何形式的傷害性刺激所產生的生理反應,即“一般性適應綜合征”,包括警戒反應期、抗拒期和衰竭期三個階段。
(三)心理學意義上的壓力
心理壓力是人與被評價為無法承受的、超越應對資源並傷害其健康的環境之間的特殊關係。陳旭(2004)認為壓力一般是指人在某方麵負荷過度的一種情況。
有學者認為,壓力是一種適應性質的反應,是外界之事件、情況及動作對於個人產生特殊的生理或心理上的要求而造成的結果,且此種反應是以個體心理曆程和個體特質為中介變項(Ivancevich & Matteson, 1980)。按照倒U型理論,每個人都會有個表現好的壓力水平。施正文等人認為,壓力會影響個人表現,隨著身體壓力的時間延長,優壓可能轉變為劣壓,從而導致身體疲倦、體力透支、生氣、崩潰等,使個體表現越來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