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神當人未出世之前,給他或伊一杯愛露說:“你把這杯愛露拿去,好好的保存著,隻可以和你最愛的一位愛人同喝!”這是維娜絲(Venus)[2]的命令,一個字也不能違背。你看那個“隻”字和那個“最”字是說得多麽清楚嗬!如果你隻和你最愛的人同喝,那愛露是蜜樣甜;若隨便給人喝,它會變成醋,變成糞,變成毒藥。現在青年們一提起戀愛便覺得津津有味。我也並不反對。可是有許多青年對於愛人大有韓信將兵,多多益善之勢,終日在醋缸、糞坑、毒氣房裏流連,把國也忘了,學問也忘了,事業也忘了,生命也忘了,弄得身敗名裂,悔之無及。去年黃白英被情人強迫服毒時,我曾寫了一篇《三字經》勸告我的青年朋友,現在我要把它獻給全國的青年說:“幸福隻在專愛裏!”我寫的《三字經》是:
愛之酒,
甜而苦。
兩人喝,
是甘露。
三人喝,
酸如醋。
隨便喝,
毒中毒。
我寫這三字經兒,
人人都要讀得熟。
[1] 本篇原載1931年10月9日《申報·自由談》。
[2] 通譯維納斯,羅馬神話中愛和美的女神,即希臘神話中的阿弗洛狄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