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齋夫自由談

血染的諾貝爾獎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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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金(Nobel Prize)是什麽?這在學術界裏是沒有人不知道的。它的價值是每獎四萬美金;每年發五獎,是二十萬美金。這五個獎金是贈與一年中在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藥學、文學、與世界和平上最有貢獻的人。這獎金是八百四十萬元美金所生之利息,而這八百四十萬元卻是“諾貝爾”一生製造猛炸藥[2]與無煙火藥所賺來的錢。

諾貝爾(Alfred Bernhard Nobel),瑞典人,生於一八三三年,死於一八九六年。他從十七歲即幫助他父親製造硝化甘油(Nitroglycerin)。硝化甘油桶是用沙裝的。七年後,一天,偶然有些硝化甘油漏在沙裏,結果給了他一個非常的暗示。他屢經試驗,最後用百分之二十五矽藻土(kieselguhr)和百分之七十五硝化甘油造成猛炸藥(dynamite)。這是一八六七年的事。後來他又用軟木代替矽藻土,效力格外安穩。過了幾年,他用膠棉(collodion)縛裹傷痕。膠棉是棉花火藥(guncotton)溶化在醚裏的產物。他偶然將瓶裏沒有用了的餘液倒在硝化甘油裏,那令人驚訝的炸裂膠(blasting gelatin)便因此於一八七六年出世了。這便是世用所稱之雙料炸藥。他先後發明炸藥許多種,連軍用無煙火藥在內,得專賣特許權一二九種。他那八百四十萬元美金便是從這裏來的。

他起先製造炸藥之動機無非是為開礦采石之用;後來為政府所**,諾貝爾亦不惜屈科學家之尊嚴,為軍人造殺人之凶器。和平獎金之建立,乃是諾貝爾晚年懺悔之表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們對於他這念頭之一轉,當然要表示相當的敬重。但是當年所殺之人已不是今日所救之人;而今日所救之人,誰又敢說不是將來所殺之人。在科學家的手裏實掌握著人類之生殺權。用科學養人不用科學殺人,才是科學家之天職。若存著一個殺人的心去學科學,那便是世界上最大的惡人。諾貝爾的懺悔,彰彰在人耳目,他那每年一次的血染的獎金不啻為青年科學家之暮鼓晨鍾,何能充耳不聞?如果一雙眼睛隻對著那四萬元金洋,豈不是無聊之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