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代文獻探研

第三節 鄉試策問與朝廷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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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試畢竟是元代科舉三級考試的第一級,作為會試、廷試的預選考試,鄉試自然會關注後二者的命題方向,因而朝廷時政,也是鄉試策問的重點問題。

一、探討當朝急務

不同時期朝廷麵臨的緊要政務,經常是鄉試策問的重要考題。泰定前後的三史編修、天曆年間的賑災與恢複治安,就屬於這樣的策試問題。

泰定三年(1326)大都鄉試策問,著重提出宋、遼、金三史的纂修問題:

趙宋立國三百餘年,遼、金二氏與之終始,其君臣媺惡,其俗化隆汙,其政事號令征伐禮樂之得失,皆宜傳諸不朽,為鑒將來。然當世史官,記傳叢雜,不可盡信,虞初稗官之書,又不足征。昔《晉書》成於貞觀,唐史作於慶曆,蓋筆削之公,必待後世賢君臣而始定。聖天子方以人文化天下,廷議將並纂三氏之書,為不刊之典。左氏、史遷之體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奪何以辨?諸君子其悉著於篇,用備采擇。[1]

前朝史的修撰,始議於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初立翰林國史院,翰林學士承旨王鶚即提出編纂遼、金史的設想。[2]至元十三年(1276)平南宋,又收集“宋史及諸注記五千餘冊,歸之國史院”,[3]以備宋史纂修。仁宗延祐間,宋、遼、金三史修撰再次提出,並在朝廷集議,終因“舊史多闕軼”,[4]及“互以分合論正統,莫克有定”而未能舉行。然三史纂修,實為元朝的當務之急。時任太常博士的虞集於廷議雲:“三史文書闕略,遼、金為甚。故老且盡,後之賢者見聞亦且不及,不於今時為之,恐無以稱上意。”[5]明確指出修撰三史的緊迫性。英宗即位,右丞相拜住“獨秉國鈞”,“欲撰述遼、宋、金史”,責成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袁桷。[6]袁桷草擬《修遼金宋史搜訪遺書條例事狀》上奏朝廷,詳細開列征尋書目,並提出宋史修纂原則和對一些重要曆史問題的看法。[7]至治元年(1321),袁桷擔任禮部會試考官,在其命題的策試中探討《尚書》《春秋》《史記》《通鑒》四書的編修特點,紀傳、編年兩種史書體裁的源流演變,最後雲:“我國家隆平百年,功成治定,禮樂方興,纂述萬世之鴻規,敷闡無窮之丕績,吾儒之事也。故樂與諸君子討論之。”[8]顯然有意為三史編修征詢建議並掄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