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類型”的人為的嚴格劃分,對藝術作品來說,都難免牽強。如目前的一些著述將喜劇分為人物喜劇、生活喜劇、情節喜劇、社會喜劇、性格喜劇,乃至愛情喜劇、風俗喜劇、曆史喜劇,以及諷刺喜劇、幽默喜劇、抒情喜劇、怪誕喜劇、寫實喜劇、黑色喜劇,甚至將充其量隻是喜劇源頭、雛形的鬧劇也列為一種……這種細碎繁雜的分類,本身既缺乏科學(也確難完全“科學”)性,又無助,乃至有害於實際的喜劇創作與欣賞,實在不必在這種“學問泥沼”裏陷得太深。
對編劇而言,在頭腦間本沒有必要預設樊籬、畫牢自限的。隻要在總體上明確一下:我將要創作的劇本的喜劇性生發,是主要源於人物自身的可笑,還是基於故事情景的可笑。因此,喜劇類型可大致地分為“性格喜劇”與“故事(或曰情景)喜劇”兩種(盡管這也絕說不上“科學”)。
(一)性格喜劇
毋庸置言,性格喜劇是指主要以人物自身性格的可笑因素而建構的戲劇類型。當然,性格喜劇也絕不能沒有情景、毫無故事——因為任何人物性格的表現都隻能在某種具體的情節發展、相關的戲劇情景中展示——但其喜劇性基礎則應奠定在人物性格上。再淺顯些說則是:性格喜劇主要表現的是人物自身的可笑。
此類作品很多。
像根據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的代表作《唐·吉訶德》拍攝的同名影片:作品故意模擬騎士傳奇的寫法,描述唐·吉訶德不諳世故,卻真誠執著的可笑的“遊俠史”。
唐·吉訶德是一個窮鄉紳,本姓基哈達,他讀騎士傳奇入了迷,想當遊俠騎士。於是拚湊了一副破爛不堪的盔甲,自名為唐·吉訶德,騎上一匹瘦馬,並仿照古代騎士的慣例,物色了一個養豬女郎為自己的意中人,給她取了一個貴族名字叫杜爾西內婭·台爾·托波索,決心終身為她效勞。又找了鄰居桑丘·潘沙做侍從,一切齊備後,他開始騎馬出遊。他滿腦子都是騎士傳奇中的古怪念頭,以為世上處處是妖魔鬼怪,都是他建立功業、匡救世人的攻擊對象。他把風車當巨人,把旅店當城堡,把理發師的銅盆當作魔法師的頭盔,把羊群當成敵人的軍隊,把苦役犯當作受迫害的騎士,把皮製酒囊當作巨人的頭顱,不顧一切地提起長矛,作拚死衝殺,結果鬧出無數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這些行動不但害了別人,自己也挨打受苦、被弄得頭破血流。但他仍執迷不悟,直到幾乎喪命時,才被人抬回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