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的結構藝術,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蒙太奇”的藝術。正如本書“文體部分”所講過的——蒙太奇有兩方麵所指:其一是狹義的蒙太奇,它是特指後期製作時鏡頭組接的技巧手段;其二則是廣義的蒙太奇,它是指影視創作者所運用的特殊的一種思維方式。它貫穿於從構思、寫作、導演、拍攝直至後期製作的全部藝術創作過程。而就編劇而言,如何運用蒙太奇進行描述單元(或曰“敘述段落”)的藝術組接,是體現創作者藝術功力的重要方麵。
描述單元的連接與鏡頭的連接一樣,都應該充分運用蒙太奇的藝術技巧與方法。蒙太奇的連接技巧,諸如對比、襯托(包括正襯、反襯)、反轉、跳接、穿插、離合、虛實、借代、重複、藏露……都可以為場麵與場麵、描述單元與描述單元之間連接時所用。
上述技巧與方法在眾多影片、劇本中均有體現,就不一一列舉。
在此,隻需注意一點:無論怎樣的連接,都要做到真實自然,合乎生活與藝術邏輯,使觀眾易於、樂於接受。
生活與藝術邏輯通常包括兩個方麵——連續性與聯係性。
所謂連續性,主要體現在時空關係上。社會生活中的人事總是連續體現的,而我們每一個人對社會人事的整體認知,多數情況下,都是通過一些“片斷”的組合而實現。蒙太奇的原理便基於此。具體到場麵或描述單元連接上,編劇所要做的就是——怎樣通過盡可能精確的場麵或描述單元,明確、藝術地使觀眾完成對影片內容的整體認知。
這,就有一個場麵或描述單元的如何取舍問題。
對於同樣一個事件(或人物經曆),由哪些場麵或描述單元來展現,其效果往往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文體”部分我們所舉的囚犯逃跑事件,卓別林隻用了三個場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