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單元作為一段相對獨立的劇情體現,它必須有“戲”的魅力,具體說,就是要有藝術張力與藝術凝聚力,能夠調動起觀眾的觀看興趣,使其進入劇情。藝術的張力與凝聚力不是憑空而來的,它要求編劇者充分調動自己的生活體驗與藝術積累,要精細地營構每一個場麵、每一場戲。
一般而言,可以從以下幾方麵考慮:
其一,場景的選擇與確定。對於短小篇幅的作品來說,就是選定一個適當的場景來展示既定的某段故事情節;對於一般的電影劇本創作,則是選擇、確定一組適當的場景來表現既定故事的某個段落。場景的這種選擇,既要考慮能使劇情得到充分展開並好看引人,又要考慮自然合理、不露明顯的人工痕跡。對於描述單元而言,還要注意一點:就是用盡可能少的場景,力求敘述得精致、簡潔。可用可不用的場景,一概除去——用“少少許”的場景,藝術地展示“多多許”的內容,才是高超的。影視作品總有既定篇幅限定,絕容不得蕪雜、臃贅場景的隨便拚湊。
其二,每一個描述單元(場麵)中的人物設置。主要人物不宜太多,為使觀眾注意力不過分被分散,也為了劇中人物能夠充分表演,一般而言,一個單元內主要人物不要超過三個,以兩個為最佳(穿場人物及群眾演員不在此列)。常見有的影視片,或者一個描述單元(場麵)中隻是一個孤零零的人物長時間地演獨角戲,使觀眾看得不耐煩;或者一個場景內,四五位甚至七八位人物(盡管有時還是領袖人物)你一言、我一語,“群賢畢至、老少鹹集”,鏡頭跳閃不停、畫麵剪切不已,看得觀眾眼花繚亂……這都是編劇之忌。
其三,情節內容的藝術展示。具體說,就是不能隻以完成敘述任務為標準,而要力求“藝術”地展示既定的敘述內容。要把每一描述單元(場麵),都當作一篇“文章”來作,要圍繞既定的表述重心,盡可能地運用、調動藝術敘述的各種章法與筆法——諸如疏密的掌握,虛實的處理,對比、襯托的設計,誤會、巧合的營構……以及諸如象征、暗示、誇張、諷刺、幽默,等等,以形成“充滿動感”的藝術畫卷。